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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税纳税人包括哪7种
释义
    房产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专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属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是每次房屋交易中都会产生的相关税费。
    房产税征收范围
    (1)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独立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的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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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1:4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