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公司法减资无限制的程序: 1、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依法决定受理; 3、审查与决定。即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审查后,确认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 4、登记机构发给新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