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什么时候取得房屋所有权 |
释义 | 购房者在办理完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后取得房屋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所以购买房产只有办理了不动产过后登记手续的,房产产权的变更才发生法律效力,购房者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一、房产继承前需要过户吗 继承的房产出售前需要过户。因为我国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房屋产权才属于继承人所有,此时继承人才可以任意处置该房产。 二、房产登记人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归谁所有 房产登记人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归房产登记人所有。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借名买房产权归属实际登记的产权人,出资人仅具有债权效力。 三、房产登记上的名字必须是你的名字吗 房产证上有谁的名字房子不一定是谁的。房地产登记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和其他登记。其中对购房者真正有意义的只有转移登记。所谓“转移登记”,是指房屋所有权因买卖、赠与、交换、转让等法律行为变更时进行的登记。购房者的名字只有登记在房管局的不动产登记簿上才算真正获得了房屋所有权。人们所说的“房产证”其实是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该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若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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