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程单和发票的区别 |
释义 | 1、机票行程单与发票的区别: 发票在遗失时,是要根据发票的性质,开具时间等情况进行登报申明,上报税务机关的; 而行程单是遗失不补。 2、机票行程单与发票的联系: 行程单是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的单据,具有合法性,基本和发票的管理是一致的。 3、机票行程单即行程单是《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机票行程单正式上线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 对于行程单来讲,它既是专用发票,又是运输凭证,还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票证)。 行程单也是发票的一种,行程单是乘坐飞机的发票。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即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对于行程单来讲,它既是专用发票,又是运输凭证,还是航空运输合同成立的初步证据和记名式有价证券(票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民航总局规定(国税发[2006]39号),2006年6月1日起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报销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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