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封在遵守疫情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可以正常出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规定,自12月7日起,购票、乘车及进出站停止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和健康码。 开封防疫政策如下: 随时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尽量减少跨省市出行和旅游,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旅游、出差返汴时,要提前做好报备工作,入汴后要在24小时内主动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