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申请同一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根据《商标法》第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主体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同一商标专用权。共同申请同一商标的大致有以下情形: (1)一个公司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公司,而其中一些分公司需要和总公司使用同一商标的; (2)总公司下属的一些子公司之间或与总公司之间需要使用同一商标的; (3)有些家族性的私营公司或者企业之间,要求使用或继承同一商标的; (4)父子、母女、夫妻、兄弟姐妹等自然人家庭成员; (5)生意合作伙伴; (6)自然人与企业合作共同经营的。 一、江苏商标注册申请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 商标构成的条件。 商标的必备要件包括两项: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商标的显著特征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获得: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二、商标能转让给自然人吗 可以,商标转让的受让人如果是个人需要个人身份证及个体工商户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3、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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