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网络著作权的客体是怎样的?
释义
    律师分析:
    网络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4: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