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所填写的健康告知书来评估保险风险,并在投保前进行风险评估。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已经患有双目失明,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理赔,因为双目失明已经是一种重大疾病,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赔范畴。但如果投保人在购买时未如实告知自己患有双目失明的情况,保险公司则有权利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五条:保险人有权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保险人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应当在合同解除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并说明理由。 3.《保险法》第七十四条:保险人有权对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对于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欺诈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总之,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已经患有双目失明,保险公司有可能拒绝理赔。因此,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