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山办出入境通行证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部门办理,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1份,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并提交照片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向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办事程序: 1、上网申请。申请人登陆公安局出入境网上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办理类别;预约前往出入境办理厅递交材料的时间; 2、前台面见、验核材料。申请人按照网上申请时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 3、领取证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理大厅领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