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书中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和双方身份证号码外,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 (3)共同财产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 (4)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有规范的模版,写夫妻离婚协议书写明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写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还有债务问题的处理意见、写明离婚的事实以及理由。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书即可生效。 离婚协议不是签完字就生效 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所以一方即便拿到了条件优厚的离婚协议书,也不意味着掌握了财产分割的主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