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签发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2、委托收款。收款人或被背书人将要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迸交开户银行办理收款手续,收款一般采取的是委托收款方式。3、到期兑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