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借读生(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综合表现评价才能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