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劳动仲裁,开庭时该说些什么,怎么称呼仲裁呀 |
释义 | 劳动仲裁程序简单明了,围绕证据三性查明事实。包括申请人陈述、被申请人答辩,双方举证、质证,庭审调查和辩论,最后调解。仲裁员通过核实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间、提供劳动方式和接受管理等,来确定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审案子的是仲裁员,记录的叫做书记员,简单明了如实的围绕证据三性来证明案件事实就行了。劳动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陈述和被申请人答辩; 2、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 3、庭审调查; 4、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焦点进行辩论; 5、调解。在庭审调查阶段,仲裁员会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查明事实,要求双方当事人如实回答问题,如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则会核实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间、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方式、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等。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开庭前的准备和适当的称呼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开庭前的准备十分重要。首先,您应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通知书等。确保您的证据清晰、完整,以支持您的主张。其次,您可以事先准备好开庭陈述,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理由。在开庭时,您可以向仲裁庭成员和对方提供您的陈述,并回答问题。此外,对仲裁庭成员的称呼应尊重且恰当,可以使用"仲裁庭成员"或"尊敬的仲裁庭"等称呼。通过充分准备和恰当的称呼,您可以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审案的仲裁员和记录的书记员在劳动仲裁程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要求双方当事人围绕证据三性展开辩论,以明确案件事实。在庭审调查阶段,仲裁员会查明事实,并要求当事人如实回答问题。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充分准备相关证据和文件,并明确陈述诉求和理由是至关重要的。同时,对仲裁庭成员的尊重和恰当称呼也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条 【仲裁员资格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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