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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享有居住权吗
释义
    租房不产生居住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
    一、居住权的申请主体。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的,由居住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以遗嘱设立居住权的,由不动产权利人的所有继承人和遗嘱明确的居住权人共同申请;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的,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申请。
    二、居住权的设立方式。居住权有三种设立方式:以书面合同方式设立、以遗嘱方式设立,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
    三、居住权的主要内容。居住权设立应涵盖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4.居住权期限;5.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居住权设立所涉主要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3.记载居住用途的不动产权属证书;4.居住权设立的材料:依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提交居住权合同;依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提交生效的遗嘱和遗嘱人的死亡证明(申请人为遗产管理人的,还需提交足以证明其为遗产管理人的有效文件);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5.不动产已设立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设立居住权的材料。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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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9: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