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前科可以撤销,也就是说前科永远存在,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清除。所谓“案底”实际上是一种民间称谓。正式名称为前科,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分子的客观记录,又称“前科”。犯罪档案存放在公安部门。只要一个人被法院定罪,即使免予刑事处罚,也会有前科。只有法院判决无罪,才不会有犯罪前科。有前科的个人,即使刑满释放,也不得在公务员系统、司法系统、事业单位、保险、证券业担任职务,也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