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
释义 | 可以抵押的财产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什么规定 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土地上新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 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新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抵押权人无权优先赔偿新建筑物所得价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乡镇、村企业工厂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使用。 二、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吗 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用于抵押。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等。 三、有贷款的房子能抵押贷款吗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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