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搬家过程中东西丢了如何立案 |
释义 | 法律分析:因为丢失的物品涉及贵重财物,超过2000元的,你就可以报警,如果有一定证据证明并非遗失而是被人为盗窃,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侦查。 但这个前提是你要有一定的证据确定该财物系被人为盗窃而不是丢失,如果是丢失,警方只能作为一般民事案件处理而不会走刑事立案。 一、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条件 盗窃罪一般以盗窃的金额作为刑事立案及量刑的标准,一般盗窃1000元以上就可以刑事立案,但是各地具体标准有所差异。但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必须要达到1000元以上才能立案。对于入室盗窃、扒窃、多次盗窃(三次以上)、携带凶器盗窃就不一定要求达到1000元以上才构成犯罪,而是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就构成犯罪,就符合立案的一个标准。依据《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二、丢失的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无论丢失的金额多少,只要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的,都可以立案。行为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受理。但若是涉嫌盗窃罪的,则金额要达到一千元以上,公安机关才应当立案。 遗失物品立案的条件有: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三、东西被偷了但没证据会调查吗 如果东西被偷了但没证据警察会调查的。 当事人的物品被盗时,公安机关会受理并调查的,如果价值够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构成要件的内容为,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务,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他人财物的行为: 1、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 财物包括有体物和无体物以及财产性利益。 2、 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 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 3、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才成立盗窃罪。前一种类型可谓普通盗窃,后四种类型可谓特殊盗窃。 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窃罪的认识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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