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在民间贷款行为中,即使债务人跑了,也并不会影响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权利。债权人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追还债务人的债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债务人仍然不履行判决,那么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会用债务人名下的财产清偿债务。 一、遇到老赖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 老赖欠钱不还并且已经跑路了的情况下,还可以向老赖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因为在老赖拒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审理的话,债权人胜诉的可能性很大,等胜诉后老赖还是不出现的,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