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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判决书对方不收怎么办
释义
    可以选择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1、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上诉,所以对方当事人无法送达的判决书不生效;
    2、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在法庭签过送达地址确认书,法庭可以邮寄送达;
    3、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4、的情况可以公告送达,在公告经过七十五日后,判决书生效。
    一、传票送达不到怎么解决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二、公告送达后多长时间可以开庭
    公告送达成功后,一般六十日之后开庭。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告是送达的时间是60日。在法院公告送达60日后之后,就视为已经送达成功。送达成功后,当事人就已经知道开庭的时间以及其他开庭内容了,因此,60日后法院就会开始审理案件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1、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上诉,所以对方当事人无法送达的判决书不生效;
    2、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在法庭签过送达地址确认书,法庭可以邮寄送达;
    3、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4、的情况可以公告送达,在公告经过七十五日后,判决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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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6: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