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把房子留给子女的遗嘱应该怎么写 把房子留给子女的遗嘱的书写如下: 1.首部,标题。写明“遗嘱”,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2.正文,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 二、公民立遗嘱有哪几种方式 公民立遗嘱有以下几种方式: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5.口头遗嘱。 6.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嘱订立后能否变更 遗嘱订立后能变更,立遗嘱人可以变更的情况如下: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为变更、撤销遗嘱。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遗嘱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