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品厂家脏乱差怎么投诉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监管主体要明确。 卫生监督专家提醒说,投诉举报时,首先监管主体要明确。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具体说就是,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因此,目前卫生行政部门主要受理餐饮业(包括食堂)制售劣质食品行为,就餐卫生差,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良,销售发霉、变质、过期食品,以及食物中毒等侵犯消费者权益,不符合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 二、投诉举报要及时。 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投诉举报中经常碰到事发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后投诉举报人才来反映问题的情况,比如发生食物中毒时,有的消费者想和饭店“私了”,以获得一定赔偿,往往“私了”不成时才想到投诉,这时调查处理食物中毒的最佳时机已丧失,可疑食品被销毁,加工操作场所被清洗消毒,中毒者也已康复,卫生行政部门无法取到有力证据;加之如果饭店反悔不认帐,卫生行政部门也难帮助受害的消费者讨回权益。因此,在事发后尽可能早的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在第一时间内调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证据资料要收集。 许多投诉举报人在来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时仅仅口头叙述,无法出示其它相关证据,比如书证、视听资料等,常常使卫生行政部门难以受理,因此,在投诉举报前,要尽可能收集有关证据,以便卫生行政部门查证使用,建议消费者在进行餐饮消费时务必索要发票(或收据),可能的话,可以寻找人证;同时,应保留好有关证据。 四、投诉举报要详尽,实事求是。 消费者在进行投诉举报时首先要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包括店名、地址,其中举报还要有具体的违法事实,以便能及时立案查处、尽早结案;如果用电话或信函举报时,最好不要匿名,要充分信任卫生行政部门,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进一步核实情况,防止疏忽重要线索,同时也方便卫生行政部门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者。最后还要提醒大家,投诉举报应实事求是,不要捏造或歪曲事实,情节严重的话,涉嫌触犯《刑法》,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下列卫生要求: (一)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三)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四)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七)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八)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九)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对食品摊贩和城乡集市贸易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作出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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