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功能区则是按照区域资源、区位优势发展起来的经济技术开发团地组成,它往往跨越了原有的行政区划,或是覆盖了若干个行政区,或是在某个行政区内形成若干个功能区。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根据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各 共有建筑部位的 服务范围而 划分的区域 称为功能区。上一级功能区下可再分为几个下一级功能区,各功能区之间可能相互包含、交叉、并列。 功能区,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将我国国土空间划分开发分类区,主要有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是国家为了进行分级管理而实行的区域划分。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