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商铺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乘以套内面积;公摊系数=整栋楼的公共使用面积/整栋楼的套内面积;公共使用面积为整栋楼共同使用的部分。公摊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商品房建筑面积。商铺的公摊包括: 1.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2.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3.二层及二层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均按《房产测量规范》中多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 5.室外楼梯的建筑面积,按其在各楼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 6.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高度)均应在2.20米以上(含2.20米)。 7.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