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恋爱期间购入的房产,分手后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分手时按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可协商或提起诉讼。若约定按份共有,按各自份额分割。若一方出资并登记名下,属个人财产,无需分割。在恋爱期间购买的房子中,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在双方没有约定按份共有的情况下,分手时按照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法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纠纷诉讼。如果双方约定按份共有,则分手时由双方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割房产。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则分手时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无需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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