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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本科生落户规定?
释义
    律师解答:
    应届生落户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非京籍应届生落户申请条件为:用人单位:原则上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满1年以上,且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引进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或转型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较高。
    除此之外,还有下面这两种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
    1、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2、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
    3、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不占引进指标:1、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2、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3、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法律依据】:
    《北京市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工作管理办法》第四条 建立市人力社保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构成的引进毕业生工作三级管理体系,依据职责分工,实行当年引进、次年落户。
    (一)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引进毕业生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各主管单位、用人单位开展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主管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要求,制定本系统(地区)引进毕业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评价制度,对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三)用人单位按照本市引进毕业生政策及条件办理引进,对引进的毕业生进行管理,加强培养使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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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