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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0年前的应收款可以债权吗
释义
    法律分析: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款以外的各种应收款和暂付款。该科目借方登记其他应收款增加,贷方登记其他应收款收回,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反映企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可以作为债权处理,也可以转让、质押等,因为应收账款的形成是产品或商品所有权已经转移,买方已经确认的债务。包括:应收各项赔偿金、罚款;应收租赁包装材料保证金;应当向职工收取的各项垫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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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3: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