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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珠海生育津贴最新政策
释义
    珠海生育津贴2023年最新政策如下:
    1、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
    2、属于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所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
    3、统筹区域外转入的女职工,其转入前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期限可以连续计算,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办理流程:参保女职工在休完法定产假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法定休假后的6个月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申请办理,个人不能自行申领生育津贴;
    4、拨付生育津贴时,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情况进行核准,对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应将生育津贴拨付至用人单位。
    2023年珠海生育津贴的条件是:
    1、女职工在怀孕2个月后办理生育津贴;
    2、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3、女职工在产假结束后申请生育津贴;
    4、参保人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5、参保人享受完生育津贴后,在产假期间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能申请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2023年珠海生育津贴的条件,希望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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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9: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