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兵的当兵年龄是17-24周岁(其中高中学历17至22周岁,大专以上学历17至24周岁,初中学历18至20周岁),女兵的当兵年龄是17-22周岁。 根据2001年9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征兵工作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的征兵工作条例,可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女兵征兵对象及年龄(根据全国征兵网信息): 研究生:17至22 周岁; 一本、二本、三本、专科:17至22 周岁; 高校新生、普通高中:17 至 22 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