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特别程序是独任制。普通程序不得独任审理。民事案件只有简易程序以及除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的特别程序可独任审理。刑事案件只有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一下刑罚的简易程序案件可以独任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