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张代位权的方式是什么有什么权力可以主张 |
释义 | 主张代位权的方式有仲裁和诉讼,以下权利可以主张: 1、纯粹的财产权利; 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 3、诉讼上的权利。 一、代位权对债权人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 一般认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也不得擅自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债权人不得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给付义务。因为第三人对于债权人本无给付义务,债权人也没有受领清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受领代位权行使的效果时,虽然可以代位受领,但受领的财产利益不得专供自己债权的清偿,也不得自行抵消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 二、债权人怎样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方法: 1、由于诉讼时效中断和第三方提出执行异议,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到期债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确立; 2、只有通过裁判,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利益才能在各债权人之间合理分配,也能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代位权,防止债务人的权利随意处分或者债务人的权利抵消债权。 三、代位权的特点有哪些有什么特点 代位权的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 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可见,债权人并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同于代理权。 3、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4、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一种实体上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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