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自由流收费,即在公路上不设置收费站,自由进出收费公路,自动完成通行费交纳。 具体是指在没有收费站等物理隔离设施的收费公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安装门架系统,对所有经过的车辆进行自动记录,利用车牌图像识别技术,对自由行驶的车辆自动完成收费的一种电子收费技术。 自由流收费启动后,不仅能够按照实际行驶里程计费,多用路多付费、少用路少交费,较传统设置收费站的开放式收费更加精准、公平合理,还可以针对不同路段、不同车型实行差异化的收费标准,利用价格机制有效调节交通流,从而降低用户负担,发挥收费公路的最大效益。长治市国道环线公路贷款偿还和运营养护资金的主要来源。长治市国道环线公路属于经营性公路,已办理相关收费手续,严格按照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复的收费标准收费。车辆通行费收入是长治市国道环线公路贷款偿还和运营养护资金的主要来源,收之于车,用之于路,造福于民。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因特殊需要必须临时占用道路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停放车辆、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或其他临时占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占道费。 因施工、抢修地下管线或其他情况需要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 市政工程施工和养护维修作业、企业厂区内自用道路不属于本办法收费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