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申请书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辞职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1、了解辞职权利的性质; 2、寻找合适的辞职理由; 3、顺利取得相应的证据; 4、作好仲裁或者诉讼的心理准备。 一、公司强迫员工签离职协议 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强迫员工辞职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写辞职申请书,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行为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如下: 1、部门性质不同,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仲裁委员会是民间的裁决机构; 2、程序不同,仲裁是一裁终局的,法院诉讼是两审终审; 3、权力不同,仲裁排除法院管辖,但是法院办理采取保全措施和执行措施两项措施; 4、收费标准不同,一般来说仲裁费用高,法院的受理费相比仲裁费用要低。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2、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区别在于部门性质、程序、权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包括劳动关系争议、订立劳动合同、辞职、劳动报酬等争议,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可以组成仲裁委员会。 三、离职三十天不让走怎么办 1.有辞职申请书就够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只要提前书面申请,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法律规定上,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到期就可以离职。辞职是通知单位,不是要批准。如果单位不办理离职手续,造成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2.最好是和单位协商,把道理讲清楚,找人交接完,如果没办法协商一致,有损失去人社局申请仲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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