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表妹以绝育要求结婚是否准许 |
释义 | 表兄妹以绝育要求结婚在法律上也是不予准许的。我国相关法律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对于一方不是出于自愿,被胁迫结婚的;男或者女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这两种情况也是不可以结婚的。 一、现在结婚要户口本吗 如果是大陆人结婚是要户口本和身份证的;如果是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居民不需要户口本,需要通行证和身份证;如果是华侨或者外国人需要护照,也不需要户口本。而且结婚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能是直系血亲,也不可以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有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否则即便结婚了也是无效婚姻,法律上不认可。 二、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有: 1、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男性没满22周岁,女性没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结婚不是自愿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5、双方其中一方有配偶。 三、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有:未到法定婚龄的;不是男女双方的真实意愿;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属于法律禁止的结婚情形;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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