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我国老年痴呆是否需要监护人? |
释义 | 老年痴呆需要监护人进行监护,老年痴呆属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监护。监护人按照顺序为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一、姐姐有义务抚养智障的弟弟吗 姐姐有负担能力,对于父母死亡或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的未成年弟弟有抚养义务。 如果弟弟已经成年,但属于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照顾弟弟: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父母的法定监护人 老年人在法律上不需要有人进行监护。监护只针对两种人,分别是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老年人随着年龄的退化,只是行动和生活上有一定的不方便,只要老年人不是精神病人的,只需要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而已。 如果父母属于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亲戚是监护人的有哪些法律依据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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