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院长任免归谁管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是公立医院,则通过医院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如果是私立医院,则依据医院的章程规定进行选举任命。 法律依据:《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选拔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一般采取医院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也可以探索其他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方式。 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副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 第六条 公立医院领导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五年以上医疗卫生工作经历或者其他领域管理工作经历。其中,担任三级医院领导人员的,一般应当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从副职提任正职的,一般应当具有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从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一般应当具有下级正职岗位三年以上任职经历。 (四)医院行政领导人员应当经过国家认可的医院院长职业化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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