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买了房子不想要了,可以退不? |
释义 | 法律分析:1、签了认购书的房子是不能退的。若是要退的话,则是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除非认购书中存在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那么认购书是无效的,则可以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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