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加快城区污水收集设施改造和建设,开展城市排水系统改造,各地要从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源头开始,解决雨污水管道错接混接问题。改造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化粪池,新建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内部化粪池,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可生化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逐步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