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更改籍贯不能随意更改。更改籍贯的程序是: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二)籍贯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三)本人被收养随养父填写的。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可以携带本人申报户口时祖父户口登记地的相关证明材料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证中心)申请变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