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如何办理银行汇票
释义
    客户按要求填写“结算业务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
    对于现金银行汇票,注明“现金”字样。持票人收款时填写进账单,连同银行汇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签章”处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和解讫通知一并送交代理付款银行委托收款。
    一、银行汇票的出票行为是怎样
    出票。出票人签发汇票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出票后,出票人即承担保证汇票得到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如汇票遭到拒付,出票人应接受持票人的追索,清偿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
    二、银行汇票的出票有哪些规定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
    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第二十条
    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第二十一条
    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
    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第二十二条
    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
    第二十三条
    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第二十四条
    汇票上可以记载本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该记载事
    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第二十五条
    付款日期可以按照下列形式之一记载:
    (一)见票即付;
    (二)定日付款;
    (三)出票后定期付款;
    (四)见票后定期付款。
    前款规定的付款日期为汇票到期日。
    第二十六条
    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
    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
    金额和费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9: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