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年安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
释义 | 安徽省根据相关法律和统计数据制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的人身损害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对于残疾和死亡的情况,还需要赔偿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分析 一、安徽省统计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安徽省统计局《2015年安徽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有关统计数据,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6元/年 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234元/年 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821元/年 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975元/年 5、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5139元/年 二、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 1、城镇居民 (1)60周岁以下:538720元 (2)61-75周岁:26936元/年×年限 (3)75周岁以上:134680元 2、农村居民 (1)60周岁以下:216420元 (2)61-75周岁:10821元/年×年限 (3)75周岁以上:54105元 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丧葬费 城镇和农村居民:27569.5元 (三)伤残赔偿金 1、城镇居民:26936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2、农村居民:10821元/年×年限×伤残等级 (四)被扶养人的生活费 1、未成年抚养费: (1)城镇标准:17234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2)农村标准:8975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18周岁-实际岁数)÷2人。 2、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 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 (六)营养费:30元/天 (七)精神抚慰金:不高于8万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结语 根据安徽省统计数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如下: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赔偿金、丧葬费、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和精神抚慰金等都有具体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应当赔偿相应的费用。以上是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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