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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网络广告中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
释义
    (一)、网络广告产生的隐私权问题
    在传统的消费关系中,商家一般不会询问顾客的姓名、地址和月收入,所以隐私保护也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容。但是,基于因特网进行的个人电子上午活动则完全不同,网上消费者一般都需要向注册网站提供个人信息。然而对于这些个人资料,不少网站并没有像事先承诺的那样采取措施,加以保密,有的甚至还擅自将用房信息出卖给其他网站,谋取暴利。美国国家消费者联盟的一份调查报告就显示:64%的美国因特网用户认为网站将共享他们的个人信息;59%的用户担心网站在他们还不知道的情况下收集个人信息。虽然,一些网民在登记时,填的多是虚假信息,以为这样做隐私就能得到保护,但是,真正暴露网民隐私的往往不是他们所填的信息,而是他们冲浪时所去的那些网址以及在网页上的种种操作。这此都特别容易被那个你从广告公司下载的程序一一记录下来。通常这个程序都利用一个名为cookie的东西,它能允许广告公司追踪人们在网上浏览什么,从而建立详细的资料。
    (二)、网络垃圾邮件广告的法律问题
    电子邮件与普通的邮件相比非常方便,只需一次简单的填写就完成了整个工作,成本也非常低。另外电子邮件还可以自动转发,更加简化了工作,成本也进一步降低了。利用电子邮件来进行广告宣传成为一种被广泛采用的手段。由于采用这种方法的厂商越来越多,因此我们所收到的垃圾邮件越来越多。在我们不厌其烦地打开或删除这些垃圾邮件过程中上网费用的帐单也在悄悄增加。对与一些
    ISP、ICP来说,垃圾邮件拥塞了他们的系统使其客户上网的速度越来越慢,有时甚至使系统崩溃。
    电子邮件地址的取得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可能是ISP对个人资料的泄密;
    二、发送电子垃圾邮件的人通过编写程序从新闻组合一些公共论坛,获得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三、利用字典程序,列出各种各样的组合,大批量发送邮件。
    (三)、强迫广告的法律问题
    在网民进入网页的时候,总是有一些小的窗口自动跳出来,它们大部分是跳出广告,网民无法先行关闭。对于一些较有吸引力的内容,还常常需要访问某网站广告主或赞助商的广告。他们还美其名曰:为了我们更好地发展,请访问我们的赞助商。可是对于大多数网民来说,对这些广告更本就不想看,但是又不能不打开它,其滋味很不好受,为此,有的网民提出质疑,上网的每一秒钟都要付出金钱合时间,上网是浏览计划访问的网页,这么多跳广告强行出现,浪费了网民的时间,网站经营者是否侵犯了网民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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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