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尚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以在小范围内推出内部认购的方式来 推介商品房。内部认购的重要前提是具有一定幅度的购房优惠承诺,优惠一般是比照“开盘价”而言的。如果按照目前 房地产开放商通行的“低开高走”的营销原则,内部认证价应该是该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