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中一方失联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给下落不明的一方,无论其是否看到,均视为送达。在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法院可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法律分析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84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拓展延伸 如何应对离婚诉讼中一方失联的情况 当离婚诉讼中一方失联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首先,尽快联系律师,向其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律师将帮助您评估局势,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策略。其次,您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渠道联系失联方,例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以确保其收到有关诉讼的通知和文件。同时,您还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例如发布公告或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传达文件。最后,如果失联方长时间未出现或无法联系,您可能需要寻求法院的协助,例如申请临时监护权或委托法院代表其出庭。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因此最好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最佳建议和支持。 结语 在离婚诉讼中,若一方失联,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法院将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给失联方。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即使被告未看到文件,法院仍可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您可联系律师,提供证据和信息,并尝试通过其他渠道联系失联方。同时,可向法院请求发布公告或采取其他合法途径传达文件。若失联方长时间未出现,可寻求法院协助。请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最佳建议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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