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我国中型企业认定标准: 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算单位大型中型小型, 工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人2000及以上300-2000以下300以下; 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 资产总额万元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4000以下; 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数人3000及以上600-3000以下6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 资产总额万元40000及以上4000-40000以下4000以下; 批发企业从业人员数人200及以上100-200以下100以下; 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 零售企业从业人员数人500及以上100-500以下100以下; 销售额万元 15000及以上1000-15000以下1000以下; 交通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数人3000及以上500-3000以下500以下; 销售额万元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 ; 邮政企业从业人员数人1000及以上 400-1000以下4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 ; 住宿餐饮企业 从业人员数人800及以上400-800以下4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15000及以上3000-15000以下3000以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