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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小企业的界定标准及标准
释义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
    中小企业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与所处行业的大企业相比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目前我国主要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对16个行业,结合行业特点进行划分。如对于工业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这方面具体可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三条 国家对中小企业实行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依法规范、保障权益的方针,为中小企业创立和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中小企业通常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应当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来制定。如果是农、林、牧、渔业企业的,中小微型企业是指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应为500万元及以上,小型企业营业收入是50万元及以上,微型企业营业收入是50万元以下。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第二条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
    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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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0: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