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派出所问话不能超多少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被派出所传唤协助调查最长时间是二十四小时; 2、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4、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传唤的流程: 1、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2、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3、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4、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5、对当场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6、对暂时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将犯罪嫌疑人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直接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