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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并罚的同种数罪是什么意思
释义
    同种数罪是指“数罪”的一种。性质相同的数罪。如一个行为人在甲地盗窃后,又在乙地实行了盗窃活动,两个犯罪行为触犯了同一个罪名,即构成了同种数罪。对于刑罚尚未执行完毕之前,发现的同种漏罪和又犯的同种新罪要实行并罚,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均无异议。
    数罪并罚有如下原则:
    1。罪刑相适应原则
    量刑的依据是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一人犯一罪与一人犯数罪相比,无论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方面,还是在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都要大得多。因而犯数罪的人理所当然应该受到更为严厉的社会谴责。
    2。吸收原则
    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
    3。限制加重原则
    对所犯数罪,依最重犯罪的刑罚加重处罚,或者在总和刑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期,并规定不得超过一定的期限。
    数罪并罚的特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数罪特征
    即一人犯有数罪。这是适用数罪并罚的前提。因此,正确适用数罪并罚,首先应当注意正确区别一罪与数罪。行为人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犯罪故意或过失,实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个或两个以上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
    2。时间特征
    即数罪必须是在法定期限以内发生的。具体讲,以下情形应当适用数罪并罚: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异种数罪的;
    (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以前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漏判之罪的;
    (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或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
    3。原则特征
    即对一人所犯的数罪合并处罚,在对各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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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9: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