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遇到弃婴如何处理 |
释义 | 1、公民发现弃婴后,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通报,及时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得私自收留和擅自处理。公安机关要做好查找弃婴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工作,对查找不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出具弃婴捡拾证明,送渭南市儿童福利院代养并签订协议,儿童福利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入住手续。 2、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弃婴,儿童福利院要及时送卫生部门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表,对患病弃婴,医疗机构要按照“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积极施救,出院时要出具治疗证明。 3、儿童福利机构要持弃婴入院登记表、公安机关的弃婴捡拾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到公安机关为弃婴办理户籍登记。4、正式入院的弃婴,由儿童福利院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做好抚育工作。 弃婴是全社会最弱势的特殊群体,做好弃婴的救助工作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我们要坚决禁止遗弃或贩卖婴儿等违法行为,每个公民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儿童优先”的原则,维护弃婴的合法权益,促进弃婴健康成长,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努力。 一、收养弃婴的条件如下: 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2、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收养人不受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孩子条件限制。 3、收养其它弃婴,必须无子女,而且只能收养一个孩子,并要出具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街道计生科等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4、收养非孤儿、弃婴、残疾儿童,还必须提供被收养人生父母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当地镇(街道)一级计生办出具的婚育、节育情况证明、小孩出生证、准生证(属计划外生育的,还需提供计划外生育费征收或罚款单据),并要与有关部门签订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5、患不孕症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需经市人民医院、市妇儿医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其中两家医院检查证明患不孕症、治疗无效后到区计划生育局领取申请表。 6、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后要求生育的,按一孩程序审批,除此之外仍按二孩程序审批。 7、1999年5月25日《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后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不予办理收养登记。其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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