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除颤疾病被拒赔,我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拒绝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准确地处理理赔事宜,但具体赔偿标准并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监管机构应当依法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权益,依法处理保险合同纠纷和理赔事宜。”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义务包括交付货物、提供服务、支付货款或者报酬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应当得到保障。消费者有权查询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信息,对商品或者服务提出质量、安全、效果等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产权、环境、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情况提出询问和监督。” 综上所述,如果被保险人因除颤疾病需要保险公司理赔,但被保险人的理赔申请被拒绝,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要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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