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部队立三等功有什么待遇 |
释义 | 在部队立三等功的待遇: 1、精神荣誉:立功时节有亲属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和政府予以热情的喜报以及自己对于自己不愧于党、人民、部队教育、训练的荣誉; 2、2004年后的立三等功退役军人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增发5%的一次性退役金;有的省市依据当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规定”予以立三等功退役军人,一次性增发5-15%义务兵优待金; 3、对于立三等功退役军人在自己就聘时节,具有与同等退役军人条件下,被用人单位优先聘用的条件。 三等功的分类: 1.三等功分战时三等功和平时三等功,士兵退役之后有相对应的安置政策。 2.战时三等功享受易地安置政策,安排工作政策。平时三等功享受增发一次性退役金政策。 3.是个人的一项荣誉,等退伍后在某些方面肯定会为你加分的。 4.三等功是对服役期间表现的肯定,嘉奖是最低的奖励。 5.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 6.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